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:要求排查小額貸款公司涉及房貸業務情況
5月11日,網上流傳著一則“關于排查小額貸款公司涉及房地產貸款業務情況的通知”,該通知落款顯示,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5月7日發布。通知要求,各小貸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員于2019年1月起至今發放貸款的行為,并要求各小貸公司對放貸資金流入房地產的行為再次進行全面自查。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該文件屬實。
該通知指出,目前深圳市處于房地產調控的關鍵時期,為嚴格落實房地產金融政策,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因此要求各小貸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員于2019年1月起至今發放貸款的行為,并將自查報告(加蓋公章)及貸款業務信息于5月12日前發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,且不得向特定人員發放任何名義的貸款。
通知還要求,對放貸資金流入房地產的行為再次進行全面自查,同樣將自查報告于5月14日前發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。